抚养费婚姻家庭民事诉讼

武汉婚姻家事律师解读:没离婚也能要抚养费,父亲十年不养孩子法院判了

📅 2026-07-10 ⏱ 6 分钟阅读

没离婚也能要抚养费:父亲十年不养孩子,法院判了

入库编号:2024-14-2-022-001

很多人以为,抚养费是「离婚之后」的事。没离婚,钱还在同一个锅里,哪有让孩子告自己爹的道理?

这起案子把这种想法推翻了。

案情:同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

王小某是化名。2006 年,他母亲张某和父亲王某登记结婚,2009 年生下王小某。

从王小某出生到长大,家里开销基本是母亲张某一个人扛。父亲王某结了婚就没正经上过班,也没给过孩子一分钱抚养费,生活上更谈不上照顾、关心、教育。用法院的话说,王某「没有尽到作为父亲的抚养和教育的责任」。

2015、2016 年,王小某为了就近上学,跟着母亲搬离了房山区,和父亲分开住。2017、2018 年左右,王某去了外地。

关键一点:张某和王某直到打官司那天,还是法律上的夫妻,没离。

张某自己身有残疾,因为身体原因待岗,月收入不到 5000 块。

2022 年,王小某(由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)把父亲王某告上法庭,要求王某按每月 3082 元的标准,补付从 2016 年 1 月 1 日到自己满 18 周岁的抚养费。

王某的答辩很直接:我没钱,还有网贷,给不了。

法院怎么判的

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2022 年 4 月 27 日作出判决:

第一,王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,按每月 800 元的标准,补付 2016 年 1 月到判决生效当月的抚养费。

第二,从判决生效那个月起,王某每月 5 号前付 800 元,一直付到王小某满 18 周岁。

第三,驳回王小某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
双方都没上诉,判决生效。

关键就一条:婚内也能要抚养费

这案子最反直觉的地方,是原告和被告还没离婚。

按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,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这条不分婚内婚外。

更直白的是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四十三条: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父母一方或者双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,未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,法院应当支持。

所以别再等「先离婚再算账」。只要对方事实上不养孩子,你就能以孩子名义直接起诉,法院会受理。

抚养费不是你想要多少就给多少

原告开口要 3082 元每月,法院最后只认了 800 元。差距这么大,是因为抚养费从来不是按「孩子的需要」单独算的。

《婚姻家庭编解释(一)》第四十九条列了三个考量因素:子女的实际需要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。三者要一起看。

王某从结婚起就没工作、还有网贷,客观上没支付能力;张某自己残疾待岗、月入不足 5000,也证明这个家确实紧。法院在「孩子该有的」和「父亲给得起的」之间取了平衡,定在 800 元。

顺便说一句,起算点也不是王小某一出生。法院从 2016 年 1 月、也就是父子实际分开居住、王某停止尽义务的时间算起,之前共同居住期间很难认定「拒不履行」。

实务上,这几样得留好

如果你正面临类似处境,别干等,也别只靠嘴说。几件事提前准备:

能证明「没养」的证据最重要。分居证明、孩子一直跟一方生活的记录、对方长期无收入或无来往的凭证,都能用来坐实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」。

孩子平时的开销要留痕。学费、医疗费、生活费的票据和转账记录,既证明「实际需要」,也帮法院判断数额。

别把诉请写得脱离对方能力。张口就要三千、五千,对方若确实没收入,法院大概率是往下调的,写出来反而显得不接地气。按对方实际负担能力提一个合理的数,胜诉和执行都更顺。

残疾、患病、收入骤降的一方,更要把自己的收入证明、医疗和支出凭证收齐。这不光是证明自己养得辛苦,也直接关系到对方「负担能力」的认定。

结语

抚养费是孩子的权利,不是夫妻之间的恩怨结算。哪怕婚姻还在,只要有一方当甩手掌柜,孩子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另一方告上法庭。

这起案子判得并不重,800 块对大城市来说不算多。但它把一件事说得很清楚:父亲这个身份,不是靠血缘自动兑现的,得靠实实在在的养育。

(本案系典型案例,入库编号:2024-14-2-022-001;裁判援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(法释〔2020〕22号)第四十三条、第四十九条。抚养费纠纷中,未成年子女请求父母支付抚养费,一般不适用诉讼时效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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