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与遗赠,你真的懂它们的区别吗?一文带你秒懂!
继承与遗赠,你真的懂它们的区别吗?一文带你秒懂!
在日常咨询中,经常遇到当事人因不了解继承规则而丧失应得权益的案例。
案情简介
张三在遗嘱中指定所留房产归其子张四,存款归侄女张五。张三去世后,张四和张五均没有做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。那么,他们是否接受了遗产?
法律依据
《民法典》第1124条规定:
“继承开始后,继承人放弃继承的,应当在遗产处理前,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;没有表示的,视为接受继承。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,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;到期没有表示的,视为放弃受遗赠。”
法律分析
张四(遗嘱继承人):沉默视为接受遗产。法律默认家庭成员愿意接受遗产,除非其明确表示放弃。
张五(受遗赠人):沉默视为放弃遗赠。张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三个月内未作表示,已超过六十日法定期限,法律上视为放弃。
法律启示
- 继承人与受遗赠人法律地位不同,权利行使规则截然相反;
-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表示,不因任何事由中断或延长;
- 积极行使权利,沉默可能导致权利丧失。
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「法意灵犀」,作者:向银律师。